「营运与供应链管理学程」实施办法
国立政治大学商学院大学部/硕士班营运与供应链管理学程
(100学年起申请者适用)
壹、主办系所
企业管理学系
贰、本学程委员会由商学院作管专长教师组成。召集人由该组教师互推产生,提请院长聘兼之,召集人之任期两年,连选得连任。
参、学程目的
设立本学程的目的在使各系对营运与供应链管理有兴趣的同学能够更深层的认识企业产品/服务的系统、流程和全球运筹的规划、设计和管理,以及如何在快速变迁的环境中获取全球竞争优势。
肆、实施对象
大学部学程:各学系大二及以上大学部学生
硕士班学程:各系所硕士班学生
伍、课程规划
大学部学程 |
硕士班学程 |
|
学程修业最低学分 |
18学分 |
18学分 |
必修课程 |
作业管理 |
作业管理 |
选修课程 |
全面品质管理与六标准差 |
管理科学模式与应用 |
注:
1. 所有课程须为商学院系所开课,不得修他院所开同名课程。
2. 其他相关课程未列于上者,经营运与供应链管理学程委员会认可同意后,得列入选修课程。
陆、学程开始实施日期
九十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始实施
柒、申请日期
依照学校行事历规定日期修读本学程
捌、申请程序
请向企业管理学系「营运与供应链管理学程委员会」提出申请
玖、依课程规定修满所需学分(18学分),每年四月送成绩单至企管系营运与供应链管理学程委员会,经认证后即给予学程证明。
100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