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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销学程办法

国立政治大学商学院大学部/硕士班行销学程(102学年适用)

 

国立政治大学商学院大学部/硕士班行销学程
(102学年起(含)申请者适用)
 
壹、   主办系所:企业管理学系
 
贰、    本学程委员会由企业管理学系行销组专长教师组成,召集人由该组教师互推产生,提请院长聘兼之。召集人之任期二年,连选得连任二次。
 
参、   学程目的
设立本学程的目的在使各系对行销有兴趣的同学能有更深层的认识,并促进行销管理在各领域的应用。
 
肆、   实施对象
大学部学程:各学系大二及以上大学部学生
硕士班学程:各系所硕士班学生
 
伍、   课程系统
  大学部学程 硕士班学程
学程修业最低学分 18学分 18学分
必修课程 行销管理 行销管理
  消费者行为 消费者行为
  行销研究 行销研究
选修课程 除必修课程外,应至少另修选修课三门 除必修课程外,应至少另修选修课三门
行销管理研讨
非营利行销
行销资讯系统
促销管理
国际行销管理
行销通路管理
广告管理/广告心理学/广告管理专题
产品与品牌管理
销售管理
公共关系管理/公共关系概论/公共关系理论/公关管理专题-危机沟通
服务业行销/服务行销管理
策略行销分析
多变量分析/多变量统计分析
变异数分析与实验设计
新产品发展与管理
财务行销/财务行销实务专题
品牌经营策略/品牌行销专题研究/专题研究-品牌行销/品牌行销专题研究
全球品牌管理
顾客关系管理与Web 2.0
整合行销传播/数码媒体与行销
电子商务策略
价格策略
注:
1.必修课程须由本院专任教师所开课,或由行销学程委员会所核定认可的同名课程替代,但需另加修相同学分之行销选修课。
2.选修课程可修他院所开同名课程,但通识课程不予计入。
3.申请修读大学部行销学程者,须至少先修「经济学」3学分,「统计学」3学分,及「管理学」(或「企业管理」)3学分。)
4.其他相关行销课程未列于上者,经行销学程委员会认可同意后,得列入选修课程。
5.英语行销学程之课程认定,采个案处理。
6.重复修习表中同性质课程 (以同行斜线符号相隔者),仅可列计为一门选修课。
 
陆、学程申请程序
本学程申请者于每学期初公告后,备妥书面申请资料提出申请,申请资料包括履历表、成绩单、自传、读书计画。申请者需先修过「行销管理」课。完成申请程序后,得领取「行销学程学习护照」。
 
柒、学程结业认证
本学程结业认证有两项程序,一为结业学分,修习本学程者必须修满所需课程(必修课程三门、选修三门),共18学分,且学程学分平均分数达80分以上者﹔二为参加演讲,修习学生须参加由学程委员会推荐之行销相关演讲5次以上。每学年四月起送成绩单、证书申请表及学程学习护照至企业管理学系行销学程委员会认证。
 
捌、学程开始实施日期
八十九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始实施。
 
玖、申请日期
依照学校行事历,于每学期初公告申请
 
壹拾、学程証明书申请程序
请向企业管理学系「行销学程委员会」提出申请。
 
102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