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聖嚴教育基金會補助國立政治大學 漢傳佛教研究生獎學金申請開始
財團法人聖嚴教育基金會補助國立政治大學
漢傳佛教研究生獎學金
一、 本辦法依據「財團法人聖嚴教育基金會與國立政治大學合作聖嚴漢傳佛教學術發展專案捐贈協議書」訂定。
二、 本辦法宗旨為獎勵研究生進行與漢傳佛教學術相關研究,發表研究成果,以提升並推動國內漢傳佛教研究學術水準,培養漢傳佛教學術研究人才。
三、 獎助對象:本校博、碩士班在學生。
四、 申請資格:
(一)、具本校博、碩班在學生身份。
(二)、研究主題或學位論文與漢傳佛教相關。
(三)、受獎學生於畢業前應以修習四門漢傳佛教課程為優先,修習課程由政治大學宗教研究所「聖嚴漢傳佛教博、碩士獎學金」遴選委員會(以下簡稱遴委會)認定,並以修習漢傳佛教講座課程為優先。
(四)在學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需達80分以上,且無一科不及格;操行成績為85分以上,且無重大不良紀錄。
五、 申請文件:
(一)、本獎學金申請表乙份。
(二)、學生證影本乙份。
(三)、成績單正本乙份。
(四)、研究計畫乙份(三千字以內)
(五)、推薦函二份
六、 申請期限:2018年9月13日至10月5日止。
七、 獎助項目:
(一)、受獎者該年度學雜費
(二)、受獎者該年度生活費
(三)、受獎者於受獎期間,如獲交換學生至美國佛羅里達大學修課,得補助來回直航班機機票一趟。
獎助項目由遴委會審議,擇項補助。
八、 獎助金額與名額:
每年獎助博士生及碩士生各二名,獎助金額與項目由遴委會依據當年度申請學生進行審核及分配。
九、 受獎者義務:
(一)、期中報告(三千字以內):獎學金受領期滿六個月(實際日期依公告時間為主)時繳交。期中報告內容需包含下列幾部分:
1、修課狀況(需包含已修習漢傳佛教相關課程心得及下學期擬修課程規劃,並說明修課課程與計畫之關係)
2、研究進度(申請計畫書執行進度或論文發展方向、資料收集情況)
(二)、期末報告(5000-6000字):獎學金受領期滿十二個月時(實際日期依公告時間為主),需繳交期末成果報告書。期末報告書內容需包含下列幾部分:
1、修課狀況(需包含受領期間已修習漢傳佛教相關課程心得,如尚未修滿四門漢傳佛教課程者,需提出擬修習漢傳佛教課程計畫)
2、 研究進度(擬完成之具體論文方向,如有具體題目、大綱或研究計畫亦可一併提出)
(三)、需選修漢傳佛教講座教授開設課程至少一門。
十、 本獎學金每年申請一次,補助期限以一年為期。碩士生最高受獎年限為兩年,博士生最高受獎期限為四年。
十一、 受獎學生需於畢業論文載明曾受財團法人聖嚴教育基金會獎助字樣。
十二、 本辦法經政治大學宗教研究所「聖嚴漢傳佛教博、碩士獎學金」遴選委員會通過後頒佈實施,修訂時亦同。
十三、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財團法人聖嚴教育基金會與國立政治大學合作聖嚴漢傳佛教學術發展專案捐贈協議書」規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