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2企管系超減修學分數申請公告

  • 2019-01-07
  • 江思穎
107學年度第2學期超減修習學分數企管系申請公告
 一、申請時間:為配合選課時間及選課分發學分數上限,故分為兩個申請階段。
第一階段(初 選前):自107年1231日(一)起至 1080114日(一)止。
第二階段(加退選前):自1080117日(四)起至 1080218日(一)止。
二、申請流程:
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請同學於各階段申請截止日前進入「iNCCU→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學生超減修習學分數申請」填寫申請資料,並確認送出資料。
  • 未申請超修者,其學分上限如下:
  1. 具雙主修身份:學分上限為31學分
  2. 具輔系身份:學分上限為28學分
  3. 無加修學系:學分上限為25學分
  • 未申請減修者,其學分下限如下:
  1. 大四:學分下限為10學分
  2. 大一到大三:學分下限為12學分
  3. 延畢生:(1) 學分下限為1學分,無法再申請減修。(2) 延畢原因僅剩外語畢業標準未通過者無學分下限。
三、超減修結果公告:將統一寄至Email告知;若未收到Email,可自行進入系統內查詢。
  1. 第一階段:1080116日(三)前寄發 Email
  2. 第二階段:1080220日(三)前寄發 Email
*****注意事項*****
  1. 減修之大四同學請注意,若之後同意申請減修,僅表示符合減修之規定,並非表示系上審核畢業學分已足夠,請自行確認畢業學分數是否已達公告之畢業審查標準。
  2. 交換生免申請超減修,惟學校規定必須在交換學校修習至少一門課。
  3. 申請時請於各階段規定時間內自行確認資料送出且已經線上申請成功,逾期恕無法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