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碩二(含以上)應屆畢業生,如已修畢學程規定之學分(或以上),
請於107年7月27日(五)前,
備齊下列文件繳交至企管系系辦。
(1) 歷年成績單(請將已修過之科目用螢光色筆標出)
(2) 證明書申請表(請至各學程之網頁頁面下載 )
(3)行銷學程須另行檢附演講護照( 須有參與5場以上演講紀錄)
預計將於八月初旬開始製作證書,八月中將發電子郵件通知領取時間,謝謝。
備註:中英證書擇一申請,若欲申請英文版,請提供英文成績單,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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