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2企管系超减修学分数申请公告
107学年度第2学期超减修习学分数企管系申请公告
一、申请时间:为配合选课时间及选课分发学分數上限,故分为兩个申请阶段。
第一阶段(初 选前):自107年12月31日(一)起至 108年01月14日(一)止。
第二阶段(加退选前):自108年01月17日(四)起至 108年02月18日(一)止。
二、申请流程:
第二阶段(加退选前):自108年01月17日(四)起至 108年02月18日(一)止。
采线上申请方式办理。请同学于各阶段申请截止日前进入「iNCCU→校务系统web版→学生资讯系统→学生超减修习学分數申请」填写申请资料,并确认送出资料。
- 未申请超修者,其学分上限如下:
- 具双主修身份:学分上限为31学分
- 具辅系身份:学分上限为28学分
- 无加修学系:学分上限为25学分
- 未申请减修者,其学分下限如下:
- 大四:学分下限为10学分
- 大一到大三:学分下限为12学分
- 延毕生:(1) 学分下限为1学分,无法再申请减修。(2) 延毕原因仅剩外语毕业标准未通过者才无学分下限。
- 第一阶段:108年01月16日(三)前寄发 Email
- 第二阶段:108年02月20日(三)前寄发 Email
- 减修之大四同学请注意,若之后同意申请减修,仅表示符合减修之规定,并非表示系上审核毕业学分已足够,请自行确认毕业学分數是否已达公告之毕业审查标准。
- 交换生免申请超减修,惟学校规定必须在交换学校修习至少一门课。
- 申请时请于各阶段规定时间内自行确认资料送出且已经线上申请成功,逾期恕无法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