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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管双主修

申请时间:

  • 依每年学校公告日期办理(104学年度申请时间为104年5月15日至20日) 

104学年度接受申请的最低标准:

  1. 申请前各学期学业成绩总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2. 申请前各学期操行成绩八十分以上。
  3. 大学英文各学期成绩平均在八十五分以上;若无则需检附 CBT 电脑托福 200 分以上,或 IBT 网络托福 72 分以上,或 TOEIC700 分以上,或全民英检中高级复试或 IELTS5.5 以上之成绩证明。(成绩单所载日期需为申请日前二年以内)
  4. 前一学期学业成绩总平均名次在同系级学生数前百分之二十以内。
  5. 与本系双主修审查教授面谈。
    附注:申请通过考试之双主修学生,大三下开学前应通过本系学士班修课之外语检定规定(详细规定请参阅申请通过本系当年度之学士班专业必修科目表)

申请程序:

  • 依校定日程上网(辅系双修申请)登记并打印出申请表后,连同成绩单、成绩排名证明书(可向注册组申请发给),送交本系审查。

审查方式:

  1. 审查上述申请标准是否符合,若任一项不符合则不接受申请。
  2. 与本系双主修审查教授面谈。
录取名额:
  • 至多十四名
企管双主修生须修读的科目:

特殊规定:

  1. 原则上可选企管系本系所开之必修班次
  2. 若时间无法配合,原则上可至他系选修→科目名称完全相同、学分数相同者可以承认
  3. 其他特殊情况需事先经本系同意才可,否则学分不被承认。

105学年双主修口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