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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課程的開設與安排的目標在於培養「管理通才中的專才,管理專才中的通才」,故特別著重理論與實務的配合。在您尚未能體認大學企管教育的目的時,您對企管系所授課程或許會有博而不精的疑慮,關於此點,相信下文應能為您釋疑;本系大一大二的課程係為通才及專業基礎教育,其目的之一即在幫助同學確定自我興趣﹑性向及將來欲專攻的領域;而在大三﹑大四的課程設計則旨在提供同學多元化的選擇,俾使其能針對自我性向做更深入而有系統的學習。四年課程目的除在使同學終得學有專長,另一重要目標則為訓練學生概念思考邏輯,使學生進入企業後能有知覺並解決問題的能耐。目前本系共有23門共70個必修學分,均按各課程的相關順序,適當分配於四學年中使本系同學能對管理理論有完整的了解;至於選修課程則呈現多樣化的風貌,旨在提供學生多樣化的選擇,並配合就業需要而多屬應用性質。
近年來本系特別加強的教學方向為:
(一)發展專業教育,注重整體性知識及其運用。
(二)重視個案教學,培養分析及決策能力。
(三)注重資訊科技應用,領先引進各種資訊科技工具輔助教學及研究。
(四)領導國內管理教育方向,重視與企業界之互動及出版管理個案集。
(五)每年率團至國外知名企業及大學進行參訪教學,以培養學生國際觀。已成行的有深耕多年的「日本移地教學參訪」、「金門廈門-亞太區域產業發展趨勢專題」,明年亦將新增「大陸上海、蘇州、杭州浙江大學」移地教學活動。
(六)大力推展與國外大學交換學生。
(七)鼓勵學生參與兩岸企業實習計畫,提早接觸相關產業。
(八)擴大舉辦CEO論壇,與知名企業合作,推廣企業倫理教育。
(九)產學合作,引進企業教師,與企業共同開課:99學年開設與王品集團、台灣諾華產學合作課程,由公司多位高階主管前來授課,使實務與理論結合。
(十)鼓勵學士班優秀學生於本系就讀,縮短學、碩士修業年限,達到連續學習效果,特訂定學生五年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鼓勵辦法。
(十一)本系學生擁有至本校傳播學院雙主修之優先保障名額。
(十二) 鼓勵並補助學生參與國內及國際志工服務,培育人文關懷的美德和建立正確的倫理觀。透過親身擔任志工,體會「做中學」的精神,培養學生具有成為優秀領導者不可或缺之要素。
近年來本系特別加強的教學方向為:
(一)發展專業教育,注重整體性知識及其運用。
(二)重視個案教學,培養分析及決策能力。
(三)注重資訊科技應用,領先引進各種資訊科技工具輔助教學及研究。
(四)領導國內管理教育方向,重視與企業界之互動及出版管理個案集。
(五)每年率團至國外知名企業及大學進行參訪教學,以培養學生國際觀。已成行的有深耕多年的「日本移地教學參訪」、「金門廈門-亞太區域產業發展趨勢專題」,明年亦將新增「大陸上海、蘇州、杭州浙江大學」移地教學活動。
(六)大力推展與國外大學交換學生。
(七)鼓勵學生參與兩岸企業實習計畫,提早接觸相關產業。
(八)擴大舉辦CEO論壇,與知名企業合作,推廣企業倫理教育。
(九)產學合作,引進企業教師,與企業共同開課:99學年開設與王品集團、台灣諾華產學合作課程,由公司多位高階主管前來授課,使實務與理論結合。
(十)鼓勵學士班優秀學生於本系就讀,縮短學、碩士修業年限,達到連續學習效果,特訂定學生五年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鼓勵辦法。
(十一)本系學生擁有至本校傳播學院雙主修之優先保障名額。
(十二) 鼓勵並補助學生參與國內及國際志工服務,培育人文關懷的美德和建立正確的倫理觀。透過親身擔任志工,體會「做中學」的精神,培養學生具有成為優秀領導者不可或缺之要素。
經100年11月10日第一次系課程委員會會議及100年12月29日第二次院課程委員會通過
一、本系大學部修業暨選課相關規定如下:
(一)全校共同必修課程(28-32學分)
說明:
說明:
-
99學年度前入學者適用:包括基礎語文通識(中國語文 4-6學分 與外國語文 4-6學分 )、一般通識(人文學 4-12學分 、社會科學 4-12學分 、自然科學 4-12學分 )、體育0學分
-
100學年度之後入學者適用:
1.「語文通識」包括「中國語文通識」(4-6學分)與「外國語文通識」(4-6學分)。
2.「一般通識」包括:「人文學通識」(3-8學分)、「社會科學通識」(3-8學分)及「自然科學通識」(4-8學分)。
3.「書院通識」(1-4學分)。(102學年度之後入學者,書院通識為0-4學分)
通識課程本校學生需修滿至少28學分,最多32學分,始能畢業。超過之學分,不採計為畢業學分。
(二)本系專業必修課程
說明:詳依本系99~103各系級適用之專業必修科目表之規定。
(三)本系選修課程 (40-46學分)
各系選修學分至少應達該系畢業總學分的四分之一,由學生自行決定選修本系或外系之課程,該學生所屬之系所應採計為畢業總學分數。學生因修習學程、輔系、雙主修而修得之課程,其學分亦包含於選修學分數內,並採計為畢業學分。
(二)本系專業必修課程
說明:詳依本系99~103各系級適用之專業必修科目表之規定。
(三)本系選修課程 (40-46學分)
各系選修學分至少應達該系畢業總學分的四分之一,由學生自行決定選修本系或外系之課程,該學生所屬之系所應採計為畢業總學分數。學生因修習學程、輔系、雙主修而修得之課程,其學分亦包含於選修學分數內,並採計為畢業學分。
二、選修的體育課程,不計入畢業學分內。
三、選修的軍訓課程至多可承認4學分至畢業學分內【自86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學生均適用】(90/05/31修正)。
四、本系已開的選修課程,可不修本系而逕至外系選修同名課程,但即算為外系選修。
五、每學期選課學分數之上下限依學校規定:
(一)學士班學生每學期學分修習上限為25學分,但若情況特殊經學系主管同意後,至多可加修6學分;
(二)每學期修習學分下限大一至大三為12學分、大四生為10學分,但若情況特殊經系主任核可者,至多可減修6學分。
(二)每學期修習學分下限大一至大三為12學分、大四生為10學分,但若情況特殊經系主任核可者,至多可減修6學分。
六、本系所開的全學年必修科目,上學期修習成績不及格者,是否可續修下學期,由該科任課教師決定之。
七、重修必修課程時:
七、重修必修課程時:
(一)原則上仍以修本系開的為優先,如因與其他必修課衝堂等因素可至外系重修,但各必修課老師所認定之不允許重修之系別及科目除外,並且科目名稱需相同,學分數不可少於原必修科目。
(二)可修學校開的『暑修課程』,此學分不算入各學期成績累計,但計算總學業成績與畢業學分時會計入。
(二)可修學校開的『暑修課程』,此學分不算入各學期成績累計,但計算總學業成績與畢業學分時會計入。
八、尚未修習過的必修課程不得逕以暑修課程來抵。
九、本系所有必修課程,第一次修習一律以修習本系開的為限,不可逕至外系修習同名課程,但如屬下列因素則不受此限:
九、本系所有必修課程,第一次修習一律以修習本系開的為限,不可逕至外系修習同名課程,但如屬下列因素則不受此限:
(一)若為轉系生、轉學生因與其他必修課衝堂等特殊因素,可於徵求系主任同意後至外系修習,且需是科目名稱相同、學分數不可少於此必修科目、亦為該系之必修。
(二)若選修本院所開之英語授課之同名課程者,則可予以承認。
(二)若選修本院所開之英語授課之同名課程者,則可予以承認。
十、本系所開之必修課程,同年級可跨班選課之人數由任課教師自行決定。
十一、本系必修課程中,部份有先修科目之規定,亦即須先修過某一科後,方可續修下一科目;並且若先修科目不及格,須俟重修及格後,才可續修;但若經任課教師核可者不受此限。詳細修課順序請見專業必修科目表(http://ba.nccu.edu.tw/zh_tw/programs/CurriculumInfo/CurriculumUndergraduate)。
十二、本規定如有未盡之處,得經系務會議隨時修訂之。
十三、本規定經系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外語能力畢業檢定:大三下開學前應通過CBT電腦托福200分以上,或IBT網路托福72分以上,或TOEIC 700分以上,或全民英檢中高級複試,或IELTS5.5以上之成績(成績單所載日期需為申請日前二年以內);未通過前述成績者需選修學校所開「外語進修課程」或經本系認可其他修課時數相當2學分之英語課程。
十一、本系必修課程中,部份有先修科目之規定,亦即須先修過某一科後,方可續修下一科目;並且若先修科目不及格,須俟重修及格後,才可續修;但若經任課教師核可者不受此限。詳細修課順序請見專業必修科目表(http://ba.nccu.edu.tw/zh_tw/programs/CurriculumInfo/CurriculumUndergraduate)。
十二、本規定如有未盡之處,得經系務會議隨時修訂之。
十三、本規定經系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外語能力畢業檢定:大三下開學前應通過CBT電腦托福200分以上,或IBT網路托福72分以上,或TOEIC 700分以上,或全民英檢中高級複試,或IELTS5.5以上之成績(成績單所載日期需為申請日前二年以內);未通過前述成績者需選修學校所開「外語進修課程」或經本系認可其他修課時數相當2學分之英語課程。
學士班課程手冊
學士班課程檢核表
企管系申請提前畢業標準
99學年度第2學期第六次系務會議決議訂定100.06.17
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二次系務會議修正103.10.24
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二次系務會議修正103.10.24
依據本校學則第五十一條規定,且合於以下規定者,得向系辦提出申請,後經由系務會議審核通過,始可送至教務處辦理。
1. 學業成績加權總平均85分以上,且排名名次於全系學生數前百分之十以內。
2. 提前畢業當學期學業成績加權總平均應達80分以上。
3. 各學期操行成績均達80分以上。
提前畢業申請表(企管系申請專用)
1. 學業成績加權總平均85分以上,且排名名次於全系學生數前百分之十以內。
2. 提前畢業當學期學業成績加權總平均應達80分以上。
3. 各學期操行成績均達80分以上。
提前畢業申請表(企管系申請專用)
本系大學部學生適用之專業必修科目表如下
各學期課表
104學年度
103學年度
※課堂教室以學校課表查詢公告為準,本表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