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請資格: 下列學生得申請抵免學分:
(一) 各學制入學一年級新生。
(二) 轉學生(含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學校轉校生)
(三) 以香港副學士(或高級文憑)資格入學就讀本校學士班。
(四) 經校際合作至本校修讀雙聯學位。
另依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第7條規定,新生應於入學當學年度依學校公告日程一次辦理抵免學分。敬請留意申請時程。
二、 申請時間及地點:
因應學士班新生分科測驗放榜日期,
(一)學士班新生及轉學生為 115年8月17日(一)至115年8月21日(五) 每日上午9點至12點、下午2點至4點。 ✽非上班時間及逾期皆不受理收件✽
企管系可收件日期自115年8月12日(三)至115年8月20日(四)每日上午9點至下午5點,另8月14日(五)為政大暑休,請勿前來。
(二)收件地點: 商學院七樓企管系辦公室,企管系可接受郵寄,郵寄前請與思穎助教聯繫確認文件無誤再寄出。可臉書私訊Csy BA或寄信至csy@nccu.edu.tw
三、 申請扺免學分應具備文件:
(一) 抵免學分申請表(請勿雙面列印)。
(二) 原畢(肄)業學校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
(三) 申請抵免通識課程及學系認為有必要時,請另檢附原校原修課學年期之課程大綱。
(四) 修習課程認定單:如前一就讀校系已取得學位,並欲以該 階段修習及格、且未計入取得學位之科目學分提出抵免申請,請填寫本單並請原就讀學校之權責單位審核。
